公用頻道

天外天數位有線電視CH03,規劃為非營利商業使用之免費公用頻道,即日起開放申請。凡有申請需要者,請詳讀以下使用規則,填具天外天公用頻道使用申請書,將申請書及播放之節目帶一併寄到本公司,天外天將於審核後通知並安排後續播送事宜。


 

壹、總則

  1. 為凝聚社區共識,發揮媒體共用、資源共享的精神,本公司規劃並提供非營利公益使用之公用頻道,該頻道定於第三頻道。
  2. 公用頻道為免費播放。開放給製播公益性、藝文性、社教性節目之學校、團體及一般民眾提出申請。惟製作內容不得涉及商業、政治或圖利私人。

 

 

貳、 申請規定

  1. 凡申請播出之節目內容必須符合我國有線廣播電視法、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。
  2. 如節目內容有違反相關法令之虞,或不合公益、社教、藝文性之節目,本公司保留拒絕播出之權,申請使用者不得有任何疑義。
  3. 同一申請者,一週內以七小時為限;同一日內連續使用者,不得超過三小時。無人申請使用時,不在此限。
  4. 如涉及著作權相關問題,申請者需主動提供合法播送之權利證明文件。如因本公司播出申請者提供之影帶致法律上(包含但不以此為限著作權法、人格權、隱私權、誹謗等)之民、刑事糾紛引起時,由申請使用者自行負責。如因而致本公司受有損害,應負完全賠償責任。
  5. 申請使用者須自行備妥欲播送之節目帶,並檢附播放授權書及相關書面資料包括節目內容、託播人、著作權人、分級標示、長度。
  6. 同一機關、學校、團體、事業或個人登記使用公用頻道,每周以七小時為限。同一日連續使用者,不得超過三小時。但無人登記使用或為配合其他法令需要者,不在此限
  7. 本公用頻道接受之節目長度為三十分鐘或六十分鐘。
  8. 本公用頻道接受之影帶格式為MPEG2。
  9. 節目播出完畢後由本公司保管節目帶30日以供主管機關備查,30日後申請者得以領回。
  10. 其他未盡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辦理。

 

 

參、 申請程序

  1. 申請使用公用頻道者,應填具天外天公用頻道使用申請書,並檢附申請播放之節目帶予本公司。
  2. 申請者應於預定播送日之三十日前,向本公司提出申請,本公司應於接受申請日起十日內審查,並得依「先申請、先審核、先播出」原則彈性調整之。
  3. 本公司應於接受申請日起二十日內,通知申請者相關播送處理情形。

 

 

肆、申請方式

  1. 申請表格可上網下載 請點此
  2. 親自至本公司服務台領取。
    ( 地址: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二段78號10樓;服務專線:(02)2974-3399轉402 節目部)
  3.  以掛號及附掛號回郵信封方式索取 (來函請註明:索取【公用頻道使用申請書】)
    天外天數位有線電視CH03,規劃為非營利商業使用之免費公用頻道,為發揮公用精神,特別規劃地方生活看板,提供公益性、藝文性、社教性內容之資訊交流之用。即日起開放申請。凡有申請需要者,請詳讀以下使用規則,填具天外天公用頻道生活看板使用申請書,寄到本公司,天外天將於審核後通知並安排後續播送事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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